中国城市数量及最新行政区划统计(2023年)
一、中国行政区划体系概述
中国的行政区划实行四级管理制度,包括:
– 省级(23个省、5个自治区、4个直辖市、2个特别行政区)
– 地级(地级市、地区、自治州、盟)
– 县级(市辖区、县级市、县、自治县等)
– 乡级(镇、街道、乡等)
二、最新城市数量统计(截至2023年12月)
根据民政部《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》:
1. 地级市数量:297个(较2022年新增1个)
*典型案例*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2023年新设立胡杨河市(县级市,由克拉玛依市代管)
2. 县级市数量:394个
*重点变化*:2023年浙江省龙港市完成行政区划调整,成为全国首个”镇改市”改革样板
3. 市辖区数量:977个
*特殊案例*:广东省深圳市作为副省级城市,下辖9个市辖区但无县级市
三、城市层级分类统计
| 城市类型 | 数量 | 占比 |
|—————-|——|——–|
| 直辖市 | 4 | 0.6% |
| 副省级城市 | 15 | 2.2% |
| 地级市 | 278 | 40.8% |
| 县级市 | 394 | 56.4% |
注:副省级城市包含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
四、区域分布特征
1. 东部沿海:城市密度最高,长三角地区平均每1.2万平方公里有1个地级市
2. 西部地区:新疆、西藏等地级市数量较少但辖区面积大(如那曲市面积达43万平方公里)
五、发展趋势
1. 新型城镇化:2023年新增城市以中小型县级市为主
2. 行政区划优化:多地推进”县改区”(如2023年河南省新乡县撤县设区)
3. 特殊经济区:海南自由贸易港启动全岛城市化建设
重点提示:城市统计口径需注意:
– 港澳台地区单独统计
– 三沙市等特殊政区计入地级市但无常住人口
– 部分开发区(如雄安新区)暂未计入正式行政区划
数据来源:民政部《2023年行政区划代码》、国家统计局年度报告